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谁动了我的公积金?5个案例看懂你的权利!

融360  2016-02-14 10:43

劳动者无法主张公积金权益?

【案例】

孙女士因所在的酒业集团公司一直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便于退休前申请劳动仲裁,被仲裁院以劳动者的请求四项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为理由驳回。

【分析】

我国劳动法等法律虽未将住房公积金争议纳入国家法律调整范围,但并不能阻止劳动者依法维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不缴或者少缴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孙女士等职工可通过工会或集体联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解决。若管理中心拒绝处理,职工可以管理中心行政不作为为由,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判决管理中心履行职责。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